1. 成立公司后,何时才须要报税?
答:每间新成立的有限公司约十八个月后,会收到香港税务局发出的利得税报税表.除非有去税务局申请延期,否则要在税表发出日期起一个月内去报税.若没有在指定期限内提交报税表,便属违法,税务会有惩罚.新成立的有限公司第一年的财务报表可选择有18个月的财政年度.以后便以每12个月的财政年度.
2. 如何报税?
答: 有限公司的会计帐目必需经由一位香港执业会计师审核,会计师会审核后会出一份核数报告,将以此核数报告及利得税报税表一并呈交税局报税.
3. 何时缴纳税款?
答: 当报税表呈交到税务局,评税主任裁定所需缴交的税款後,会发出一份缴税通知书到注册地址,公司收到缴税通知书后需按照指定日期前缴税.
4. 逾期缴税,有何罚款?
答: 如在限期前未能缴纳税款,初步附加费为税款5%;限期後六个月仍未缴清,则欠款额加10%附加费(包括初步附加费5%);最高刑罚,香港税务局可从区域法院进行民事起诉.
5. 是否所有公司必须纳税?
答: 有限公司不一定需要纳税,但每年都需要报税,报税即要做帐及审计,报税後方可决定是否需要纳税.
6. 什麽情况才须纳税?
答: 当有限公司在营运下产生利润,而该利润是由香港境内发生,就需要纳税.
7. 没有如期呈交税表,会有何惩罚?
答: 如在限期前未能呈交报税表,初步罚款为数仟元或以上不等;最高刑罚,香港税务局可从区域法院进行民事起诉.
8. 当收到税表时尚未营业,如何处理?
答: 公司尚未营业,报税表亦必须填妥後呈交到香港税务局申报.
9. 如员工是国内人士,收到"顾主填报员工薪酬及退休金报税表",如何办理?
答: 非本港居民未经许可,不得在港工作.有工作证者,所有员工都要申报.如国内人士只是在国内工作,没有香港工作证,不须申报.
10. 第一年报税後,收到税局发出的三年不发税表通知书,是否代表三年内不须理帐和审核?
答: 收到三年不发税表通知书,不表示三年不用理帐及核数,只代表税务局不会主动发出利得税报税表,如在任何一个评税年度内,公司有经营并且盈利,须主动向向税务局申请报税表,进行报税.且无论有限公司是否收到税表,每年都需理账,核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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