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知识产权局关于开展2013年全国知识产权服
时间:2013-11-08 01:06来源:深圳市知识产权局 作者:深圳市意鑫隆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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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知识产权局关于开展2013年全国知识产权服务业统计调查工作的通知
为贯彻落实《关于加快培育和发展知识产权服务业的指导意见》(国知发规字〔2012〕110号)和《国务院办公厅转发统计局关于加强和完善服务业统计工作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12〕42号)精神,我局于近期开展2013年度知识产权服务业统计调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统计调查内容
知识产权服务业法人单位基本情况、财务状况及业务调查。
二、统计调查对象
我市各知识产权服务机构。
三、有关要求
(一)统计调查受《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保护,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均有责任和义务积极配合调查工作。
(二)统计调查是掌握我国知识产权服务业状况、培育知识产权服务业发展的一项重要基础性工作,请我市各知识产权服务机构务必高度重视,认真完成《2013年全国知识产权服务业统计调查问卷》的填写和提交,确保各项指标数据的完整、全面、准确。
(三)时间安排。
四、我局将于10月31日前将国家知识产权局统一印制的调查问卷发放至被调查对象,请被调查对象于11月13日前将问卷寄回深圳市知识产权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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